乐居财经讯3月10日,乐居财经获悉,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帅丰电器)被遂昌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6974元。下hi行案号为(2021)浙1123执405号。
帅丰电器成立于1990年,是从事集成环保灶,吸油烟机,燃气灶,保洁碗柜等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的专业性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商若云,注册资本月1.4亿元。其曾涉法律诉讼50起,其中司法案件19起。曾被嵊州市人民法院2次列为被执行人,历史被执行总金额1290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