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王彦杰2月27日早间,乐居财经获悉,青岛华仁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仁物业)新增裁判文书1份,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为华人物业,被上诉人为于某。
据悉,案件起因系于某欠缴的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共计7272元,违约金444元,共计7716元。
于某辩称,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不到位,其他业主在楼道旁边盖了违章建筑旁,物业没有及时进行处理。
法院认为,本案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现实生活中存在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不完善的现象,物业公司只有与业主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和谐共处,不断在工作中完善服务,才能取得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物业公司才能有充足的物业管理资金实施物业服务。但对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444元,从本院受理的原告同类型案件看原告物业服务亦存在瑕疵,故本院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444元,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于某支付华仁物业自2017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物业费7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