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2日|东方材料(603110.SH)公布,2020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与许广彬、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国赞”)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部分东方材料股份进行转让。其中湖州国赞受让数量为862.4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家驹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樊家驹与湖州国赞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经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樊家驹持有公司股份5360.042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9%;湖州国赞持有公司股份862.40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