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1日|万邦德(002082.SZ)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1月8日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10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湖州市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栋梁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