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向人民银行报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资料,受到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