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泉阳泉(原名吉林森工,证券代码600189)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时任总经理王尽晖、时任财务负责人白刚、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忠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军,均负有相关责任。
经查明,泉阳泉2019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披露不及时。
2020年1月21日,泉阳泉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亿元到3.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3亿元到亏损4.9亿元。
2020年6月24日,泉阳泉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4.8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5.6亿元左右。
2020年6月30日,泉阳泉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5.58亿元。
泉阳泉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出现巨大偏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达10.95亿元,差异幅度达280.77%。而且泉阳泉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迟至2020年6月24日才发布业绩更正公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
值得注意的是,泉阳泉控股股东在2020年5月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泉阳泉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法院公告中提示,联营企业股权价值可能随着控股股东重整程序推进而受到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受疫情影响,部分位于疫情严重区域的联营企业资产减值情况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审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但是,泉阳泉在业绩预告时并未提示相关资产可能发生大额减值的不确定性风险。
另外,泉阳泉对关联交易重大进展披露也不及时。自2019年12月起,泉阳泉与大政房地产的关联交易发生违约事项,并签署了一系列补充协议,用于偿还购房款和违约金债务。但是对于关联交易的重大进展情况,泉阳泉均未及时披露,迟至2020年7月18日才披露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综上,泉阳泉存在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重大进展等违规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时任总经理王尽晖、时任财务负责人白刚、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忠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军,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披露不及时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秘时军还对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进展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并在酌情考虑了泉阳泉在首次披露业绩预告时存在一定客观困难后,上交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均予以通报批评。
有意思的是,今年11月18日,公司证券简称由“吉林森工”正式变更为“泉阳泉”,但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在这样的情形下,自更名公告日(11月13日)起,公司股价异常活跃,连续出现多次涨停。自11月16日到今日午间收盘,一个半月时间,泉阳泉累计涨幅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