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23日讯四川银保监局依法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此外,银保监和地方金融管理局已成立联合小组正式入驻并接管四川信托。
监管部门认为,四川信托四大股东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且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拒不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其行为已严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稳健运行,损害了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天眼查显示,上述四股东合计持股四川信托63.08%股权;四川上市公司宏达股份(600331)的实控人刘沧龙同时也是四川信托的实控人。
今年6月份以来,四川信托旗下多款资金池类信托产品逾期。
据了解,信托资金池由于囊括了各种风险敞口和期限不同的产品,极易形成“影子银行”并可能隐匿不良资产使资金池成为刚性兑付的手段。2018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