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4日|朗姿股份(002612.SZ)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权子公司择机处置L&P公司全部剩余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原则、寻找意向买方并择机处置其持有的韩国L&PCosmeticCo.,Ltd.剩余全部8.12%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