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时间:2020-12-08 14:44:44来自:格隆汇字号:T  T

格隆汇12月7日上海莱士(00225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6号)(“警示函一”)、《关于对RAASChinaLimited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7号)(“警示函二”)、《关于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9号)(“警示函三”)、《关于对陈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5号)(“警示函四”)、《关于对刘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88号)(“警示函五”),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警示函一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你公司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其后,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公司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2、警示函二

“RAASChinaLimited: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你公司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上海莱士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你公司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你公司未配合上海莱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3、警示函三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你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你公司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1.77%;莱士中国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0,887万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30.33%。其后,科瑞天诚、莱士中国所持上海莱士股票又陆续被多家司法机关轮候冻结。你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知悉上述控股股东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被冻结事项后,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6日才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4、警示函四

“陈杰:

经查,2018年12月19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所持149,412.9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8,640.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上海莱士控股股东RAASChinaLimited(“莱士中国”)所持150,557.03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司法冻结、329.97万股上海莱士股票被轮候冻结。此次被冻结后,科瑞天诚所持有上海莱士股票累计被冻结158,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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