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9日|亚星客车(600213.SH)公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6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潍柴扬州公司通过山重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分批向公司提供借款共计28000万元,期限三年,展期后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6日。
经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协商,同意对该三笔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展期后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5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利率4.75%,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按月结息;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承担。本次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