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遭处罚 受损股民可提起索赔
时间:2020-10-19 10:22:58来自:新浪财经字号:T  T

10月16日延安必康(002411)公告,称因2015年-2018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等,被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指出,自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股票,且2020年3月26日及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而受损的股民,可以联系律师依法提起索赔。具体应当以法院认定为准。

这次证监会查明延安必康的违法事实有三项,即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第三项违法行为,即2020年2月5日、7日延安必康披露接到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的临时公告,虽然证监会认定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构成误导性陈述,但并没有因此进行处罚。这意味着受上述临时公告误导买入延安必康股票而受损的股民很难得到赔偿。但因延安必康披露虚假的2015年-2018年的年度报告而受影响的股民仍可以提起索赔。

张志旺律师称,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 浏览记录
  • 我的关注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 涨幅
  • 跌幅
  • 振幅
  • 换手率
loading...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