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邓鑫妮9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称:因未执行8月28日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义务,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限制消费,限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建铭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行为包括:(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向法院申请08月28日立案执行的个人及公司包括乔村、毛国强和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