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实际控制人等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时间:2020-07-22 13:40:35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2020年4月,金融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同时,给监管部门提出工作要求,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严重违规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15日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美或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6号)。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财务报告虚假记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项恶性违规行为,对市场秩序及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中查明的事实及公司有关披露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涉案责任人从重惩戒,严肃追责,并对参与、实施违规行为的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予以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理。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在信息披露、承诺履行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务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5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6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44%,占更正后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的71.78%、498.86%、19.87%。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0.32亿元,多计利息收入2.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2.51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91%,占更正后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的61%、549.81%、34.91%。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4.84亿元,多计利息收入1.31亿元,虚增营业利润20.29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5.52%,占更正后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的100.11%、1084.02%、191.78%。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13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65亿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11%,占更正后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9.09%、13.82%。

二、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通过上述方式,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25.49亿元,占更正后货币资金的472.13%,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299.44亿元,占更正后货币资金的711.77%,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361.88亿元,占更正后货币资金的978.85%,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三、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将前期未纳入报表的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普宁中药城、普宁中药城中医馆、亳州新世界、甘肃陇西中药城、玉林中药产业园等6个工程项目纳入表内,分别调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调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调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合计调增资产总额36.05亿元。经查,2018年年度报告调整纳入表内的6个工程项目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虚增固定资产11.89亿元,虚增在建工程4.01亿元,虚增投资性房地产20.15亿元,占更正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的15.32%、15.51%、93.5%。

四、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用于购买股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融资本息、垫付解质押款或支付收购溢价款等用途,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金额较大。公司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未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五、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未按前期承诺履行增持义务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增持计划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许冬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0亿元。2019年4月13日,公司披露许冬瑾增持进展暨延期公告称,截至该公告日,许冬瑾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为更好完成增持计划,其决定在原增持计划届满后,将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至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许冬瑾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公告,在增持计划原定期限及延期期间内,许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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