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 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时间:2020-06-18 07:32:47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代码:002922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0-04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

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8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肖俊承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6月17日出具了《关于不减持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肖俊承及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伊戈尔的任何股份,也不会安排任何减持伊戈尔股份的计划。如肖俊承及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22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0-05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8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核查并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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