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300773.SZ,下称“拉卡拉”)发布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日。之前,该分红方案已获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证券时报网数据显示,目前拉卡拉此次分红方案每10股派现金额在整个A股上市公司中排名前十,而在整个创业板中排名第二。
据拉卡拉2019年报,拉卡拉实现营业收入48.9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6亿元,同比增长34.5%,总资产111.87亿元,较期初增长122.04%,未分配利润达19亿元。2020年一季度虽受到疫情影响,但仍实现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5.17%。
从2019年报中可见,拉卡拉应收账款仅占收入的6%,经营性现金达11.13亿元。
此次分红方案也是拉卡拉履行对股东回报的承诺。当初《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前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公司成功上市后,应当在上市后的连续三年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若公司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