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东北上市公司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适格投资者维权索赔在即
时间:2020-04-23 09:56:06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4月21日、4月22日,天神娱乐和*ST利源先后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由于天神娱乐和*ST利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适格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在正式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之后,两家公司将面临适格投资者的维权索赔。”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

具体来看,经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查,天神娱乐存在如下违法事实:(一)天神娱乐未按规定完整及时披露5只并购基金重要事项。(二)天神娱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深圳泰悦重大进展。(三)天神娱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的重大事项。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拟决定对天神娱乐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19年8月2日,天神娱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证调查字[2019]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宋一欣律师表示,由于天神娱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宋一欣律师认为,天神娱乐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年6月15日至2019年8月1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8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ST利源的公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查明,*ST利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二)*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三)*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情况。(四)*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轨道车辆整车样车试制进展情况。(五)*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化情况。(六)*ST利源涉嫌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抵押查封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ST利源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宋一欣律师认为,*ST利源案诉讼索赔条件暂定为:2016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8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2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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