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苏博特办事员王某在职期间截留公司货款800万用于赌博、挥霍,公司核账期间王某主动交代了罪行。但因其无法兑现承诺偿还货款,苏博特报案,王某因挪用资金罪获刑9年。
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间,王某担任A股上市公司苏博特业务员,在职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截留公司客户货款共计798万。其中金钉子公司货款10万,潮洪建材货款17万元,红宝商品货款171万余元,通利混凝土货款600万元。上述款项被王某用于赌博、挥霍等,至案发时其已无偿还能力。
2012年12月30日,苏博特发现本公司核算的客户通利混凝土未付货款数额与该公司经理所报数额相差六百万元,苏博特地区负责人带着王某前往该公司对账。王某主动承认了挪用部分支付款项的事实,并承诺积极退款。
2013年1月21日,苏博特在未收到王某任何退款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同年1月23日,王某在南京市归案后,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截留本公司货款,用于赌博、挥霍等的事实。
王某主张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且并未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不符合自首的构成条件,因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