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午间公告,公司拟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分红比例条款,将分红比例从3%提高至30%。
据公告,原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且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现修改为:“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数据显示,多年来公司盈利能力实现稳步增长,2011年至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从34.80亿元增长至489.43亿元;净利润从0.78亿元增长至10.8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近39%;每股未分配利润从0.84元增长至1.85元。
业内人士认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选择分红的公司往往是真实盈利的好企业,只有实打实的业绩才能拿出现金来回馈股东,其财报真实性更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