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9月2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江西浩光房地产拟接受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提供的4.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江西浩光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江西浩光房地产100%股权质押,公司为江西浩光房地产提供2.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西浩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茂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浩光房地产50%股权,南昌炀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3.8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5.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6.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43.87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0.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6.43%。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97.7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55.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