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日*ST沈机(000410.SZ)公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中院”)于2019年8月16日裁定公司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借款。
为缓解公司资金不足,支持公司在重整期间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拟向公司提供共益债借款2.8亿元,该借款事项已获得沈阳中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