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ST康达16日早间公告,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接到控股股京基集团送达的《通知函》,京基集团于2019年8月15日与罗爱华、陆伟民及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投资”)签订了关于华超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京基集团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华超投资100%股权。
根据《通知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基集团将通过华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6,641,81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5%),合计控制公司279,396,05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1.50%),京基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触发的京基集团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另外,华超投资股东罗爱华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尚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该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上述事项可能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