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5原始股东股份遭冻结
时间:2019-07-04 07:21:32来自:信息时报字号:T  T

信息时报迅东方精工(002611)昨日发公告称,因利润补偿发生争议,公司向法院提起申请,对子公司普莱德5名原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查询,五家股东持有的东方精工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被司法冻结的股东分别为北大先行、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福田汽车(600166)、青海普仁,分别持有东方精工10.24%、6.20%、6.47%、2.7%、2.25%的股份。7月2日东方精工曾发公告称,公司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普莱德原5名股东支付利润补偿26.45亿元。针对此事福田汽车同日回应,表示东方精工仲裁申请没有事实依据。

上述事件与东方精工三年前的并购有关。2016年7月,东方精工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大先行、宁德时代、福田汽车、北汽产投、青海普仁合计持有的普莱德100%股权,收购对价达47.5亿元,溢价19.93倍,形成商誉41.42亿元。在本次交易中,双方约定,普莱德2016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4.98亿元。如不达标,普莱德原股东需进行业绩补偿。2019年4月17日东方精工发布年报称,2018年普莱德净利润亏损2.19亿元,需计提商誉减值38.48亿。因为普莱德2016年至2018年的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东方精工要求子公司普莱德原始股东赔偿26.45亿元。

对于年报中提出的业绩补偿问题,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始股东之间各执一词。在发布年报后的三个月的时间里,双方经历数次来回论战。记者梳理发现,东方精工与子公司原始股东主要争议点主要围绕普莱德的利润财务数据以及普莱德与宁德时代的关联交易。东方精工认为,普莱德通过获取宁德时代返利的方式在年底制造利润,另外向福田汽车代售产品不具备商业实质,对北汽新能源确认的两笔收入,也不符合商业实质。而普莱德原始股东则认为,东方精工披露的信息严重失实,各方与普莱德之间的交易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价格公允。

双方论战过程

4月17日,东方精工发布年报,要求普莱德原始股东赔偿约26.45亿元。随后福田汽车、宁德时代、北汽产投等普莱德原始股东均对年报提出异议。

5月6日,普莱德召开媒体发布会,表明其财务数据与实际有出入,要求与立信审计进行沟通。当晚,东方精工称普莱德媒体发布会为单方面行为,未获得股东确认和授权。

6月27日,东方精工对普莱德2018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调整。

7月1日,东方精工对子公司普莱德原股东26亿补偿提出仲裁申请。

7月2日,福田汽车回应称,东方精工调整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仲裁申请没有事实依据。

7月3日,东方精工称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司法冻结股份。宁德时代则称东方精工对其与普莱德的业务描述不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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