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5月27日晚间,先锋新材(300163)公告称,公司收到创业板监管函。
根据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499万元至0;4月22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预计净利润为35万元至495万元;4月30日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为235.52万元。监管函据此指出,公司第一季度实际净利润与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监管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