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违法遭罚50万 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
时间:2019-05-26 11:52:03来自:银保监会字号:T  T

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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