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中兴商业3月29日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于3月28日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方大集团”)签署了《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091.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6.55元/股,转让总价为5.30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兴集团持有公司33.86%股权,中兴集团一致行动人沈阳国科持有公司2.00%股权。本次转让后,上述二者合计持股将变为6.86%,中兴集团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市国资委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变为辽宁方大集团,辽宁方大集团实控人方威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公告称,辽宁方大集团本次受让股份是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本次股份转让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