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9日中兴商业(000715.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于2019年3月28日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签署了《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91.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转让的价格为6.55元/股,转让总价为5.2997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兴集团持有公司9445.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86%,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兴集团一致行动人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科”)持有公司558.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变为135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沈阳国科持有公司股份558.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中兴集团及沈阳国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1912.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
中兴集团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