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阳光城26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接到持有公司18.04%股份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44.40%股份)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嘉闻”)的通知,知悉上海嘉闻的持股100%控股股东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民嘉业”)将其持有的上海嘉闻50%的股权转让给福建捷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捷成”,经核查,其非公司关联方)。
公告显示,上述股权转让后,上海嘉闻设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民嘉业委派2名,福建捷成委派1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中民嘉业委派的董事担任。
阳光城表示,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上海嘉闻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31日前)不得转让。”上述变更不违反上述承诺、不违反监管部门减持新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