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2月15日午间,深交所对沃森生物(300142)股东李云春下发监管函,因其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根据监管函,沃森生物于2月1日晚间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李云春于1月31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沃森股份1028.53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沃森生物总股本的0.67%,所持沃森生物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由5.28%降至4.61%。李云春作为沃森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沃森生物股份。
深交所要求李云春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