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明确“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之后,ST康得新(002450)1月23日公告明确,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公司立案调查。
“白马股”ST康得新近来遭遇多事之秋。日前,公司披露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康得新SCP002,债券代码:011800840)应于2019年1月21日兑付本息。截至2019年1月21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8康得新SCP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告,这期债券的发行总额是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5.83%。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康得新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吴立骏律师对证券时报记者分析说,康得新2018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货币资金余额仍旧还有150多亿元,而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也无法按期支付本息。根据吴立骏推测,公司150多亿元货币资金受限或并非准确。
记者从业内获悉,遭遇立案调查后,投资者索赔有望正式启幕。吴立骏律师博客和公众号均显示,“凡是在2019年1月21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股票的股民,可以申请加入索赔;康得新公司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法定管辖地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