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虚假陈述一审被判赔偿17名投资者48.8万元
时间:2019-01-18 09:17:19来自:上证报APP字号:T  T

上证报讯祥源文化18日早间公告,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对17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488026.72元。赵薇对上述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855.01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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