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行为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凯瑞德及其股东收警示函
时间:2019-01-17 08:13:50来自:经济导报字号:T  T

导报讯凯瑞德(002072)15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张培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任飞、王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公司股东张培峰(时任董事长)、任飞、王腾等人于2017年7月24日签署《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目前,协议已到期,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上述收购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凯瑞德及张培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2017年9月21日凯瑞德公告,张培峰承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张培峰到期未履行承诺,亦未披露相关原因。因此,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凯瑞德、张培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2018年7月12日及24日,任飞通过山西证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被强制平仓349.42万股、198万股;7月12日,王腾通过山西证券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198万股。任飞、王腾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所持股票被强制平仓,违反了承诺。山东监管局现决定对任飞、王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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