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资本邦讯,全国股转公司于1月7日发布了关于对海斯迪(831997)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悉,申报挂牌报告期内海斯迪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特斯拉2014年存在2笔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为1425万元,其中为控股股东、实控人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25万元。2015年海斯迪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特斯拉存在3笔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总金额为4289.15万元。2016年海斯迪存在1笔为控股股东、实控人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为1260万元。上述担保均涉诉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股转对海斯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将官措施。对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本邦获悉,海斯迪于2015年2月17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充电桩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