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消息12月12日,深圳交易所公司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广东雪莱特(002076)光电科技股份有限(“雪莱特”)公司董事会、柴国生、柴华发送了监管函。
2018年4月27日,雪莱特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498.80万元至2,248.20万元之间。2018年8月27日,你公司披露0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8年1-6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一1,700.00万元至一1,300.00万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深交所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C2018年修订)第2.1条和第11.3.3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柴国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柴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雪莱特: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