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投资者一审胜诉 这些股民切勿错过机会
时间:2018-12-12 13:12:38来自:财富动力网字号:T  T

广东超华科技(002288)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88,以下简称“超华科技”)于2017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70145号),因超华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超华科技进行立案调查。同年12月15日,超华科技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在超华科技被证监会确认行政处罚后,不少投资者迅速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相关赔偿纠纷案件在2018年10月初开庭,已于近日获得了一审胜诉的判决。据不完全统计,广州中院在今年3月9日、4月20日、5月11日、7月20日、8月10日都开庭审理过投资者向超华科技索赔的案件,全国索赔人数至少在200人以上,索赔金额据保守测算也已经超过千万元。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提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结合已有的一审胜诉判决,自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都可参与索赔。后续参与索赔的用户,大概率都会根据一审情况进行判决。目前超华科技索赔案仍在诉讼期内,未参与起诉的投资者仍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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