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资本邦讯,东方网(834678)于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网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8年10月22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并发布《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23日起暂停转让。公司股票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1月22日。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相关工作。
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公司拟购买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均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东方网表示,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向股转系统提交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申请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
资本邦获悉,东方网于2015年12月18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互联网媒体服务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智慧城市建设、商贸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