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资本邦讯,宁波公运(832399)于11月22日发布了收购报告书。
报告显示,2018年10月22日,收购人盘中通过做市转让方式以现金购买挂牌公司606.8万股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3.71%。收购人持有宁波公运股权比例由11.29%上升至15.00%。上述交易完成后,收购人成为宁波公运的第一大股东。
2018年10月22日,宁波公运原第一大股东东钱永旭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长运转让1150万股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9.72%下降至12.69%。
根据东钱永旭与杭州长运签署的《合作合同》,约定东钱永旭以股票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杭州长运进行融资,约定交易价格为7元/股,系回购式交易。虽然《合作合同》约定杭州长运受让的股票表决权仍由东钱永旭享有,但东钱永旭对于已转让的股票不再享有完整的股票权利,且东钱永旭对于是否于回购期满后履行回购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故而东钱永旭持股比例低于收购人持股比例的情形构成第一大股东变化。
资本邦获悉,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业务为道路客运及与之相关的客运站经营及油料销售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