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中信证券晚间公告,2015年,公司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该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公告显示,2017年5月24日,公司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7号),其中提及,前述调查的内容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或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2018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8]18号),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