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10月26日晚间,盘江股份(600395)公布2018年三季报,业绩继续稳步增长:今年1-9月,营业收入44.44亿元,同比增长2.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为6.96亿元,同比增长14.67%;基本每股收益为0.439元/股,同比增长12.85%。
公告显示,十大流通股东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七组合、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富国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为新进流通股东。
财务数据显示,此前对公司业绩形成拖累的负面因素的影响已经明显降低:首先,货币资金升至13.06亿元,较年初增长30.36%,变动原因是今年加大催款力度和煤炭市场持续供不应求所致;其次,因为首黔公司涉诉带来的影响正在逐步减弱,诉讼支出较同期减少5867万元、诉讼冻结款及罚息较同期减少1.09亿元;第三,省级支持加码,三季报中公司因收到集团拨付“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3亿元、贵州省财政厅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示范工程补助款1788万元。
生产经营方面,煤炭销售持续景气:今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自产精煤253.33万吨,销售额34.82亿元;自产混煤228.03万吨,销售额7.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