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宝隆丰(839870)发布关于收到环保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8月7日,东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主要从事印刷品印刷。公司安装了复合光催化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废气处理设施控制柜开启,排风管道上安装的引风机正在运行。设施终端的引风机未运转,重启电源开关后,引风机中排出大量积水,引风机启动运转。
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环保局决定对宝隆丰处以罚款15万元。
宝隆丰表示,公司将加强环保设施责任制,每天巡视检查6次,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再增加巡视检查次数。争取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况。